臺大生技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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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生獎勵金

摘錄本所研究生獎勵金實施辦法施行細則如下: 
(詳細條文請自行下載研究生獎勵金實施辦法施行細則參閱) 
第三條 每學期獎勵金分配方式,依下列原則進行:
一、申請者不限年級,必要時得以抽籤方式決定之。
二、任務內容及獎勵金額之分配依所辦就當學期之需求規劃;惟任務內容要求特殊專長者,得視實際情況各別核定增加獎勵金額度,增加部份以50%為限。
第四條  所辦公室於學期結束前,統籌規劃下一學期各項教學、研究及服務任務之性質、內容,訂定權利、義務,供研究生提出申請,任務執行以學期為單位,上學期為每年8月1日至次年1月31日,下學期為每年2月1日至7月31日止。
第六條 申請及審查:研究生應每學期提出申請,上學期應於每年7月15日前下學期應於每年1月15前,新生於開學第一週之週二下班前,填妥領取研究生獎勵金同意書,備齊相關資料向所方提出申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