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23日下班(18:00)前將資料紙本與電子檔送交所辦,逾時視同放棄申請。
申請人應備資料如下:
一、申請書。
二、其他資料:歷年成績單、碩士論文、已發表之學術期刊、著作、作品、專利、成果、國際級競賽獲獎紀錄證明或其他有利資料作為評選依據。
相關說明如下:
本校【椰林優秀】博士生獎學金,屬國科會「博士生研究獎學金試辦方案」國科會核配類,已受領國科會甄選類受獎生,勿再申請【椰林優秀】博士生獎學金。
一、新生申請資格
113學年度(含113年2月辦理提早註冊及113年8月辦理註冊者)入學就讀之博士班甄試或博士班招生之一年級新生(含本國及外籍逕博生)且為本地生之同學(國際學位生請洽國際處),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請領本獎學金:
(一) 於公私立機構從事專職全時之有給職工作或以在職生身分報考。
(二) 以香港、澳門及大陸地區學生身分入學。
(三) 休學、保留入學資格或未完成註冊。
(四) 已支領同屬政府部門獎學金性質經費者。
二、相關規範可見「本校博士生獎學金設置辦法」(113/3/26發布) https://www.aca.ntu.edu.tw/w/aca/GAADService_21071211271211713
※1.新生:需確認註冊情形,核定名單待教務處研教組網頁公告;另國科會撥款回函須簽會主計室,公文行政流程耗時,按往年約莫10月之後同時報支9、10月獎學金,獎學金實際入帳時間,仍需依學校各單位行政作業而定。
※2.已受獎舊生:需確認續領資格、受獎生學籍情形(舊生完成繳費註冊)等,預計9月底後報支,獎學金實際入帳時間,仍需依學校各單位行政作業而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