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23日下班(18:00)前将资料纸本与电子档送交所办,逾时视同放弃申请。
申请人应备资料如下:
一、申请书。
二、其他资料:历年成绩单、硕士论文、已发表之学术期刊、着作、作品、专利、成果、国际级竞赛获奖纪录证明或其他有利资料作为评选依据。
相关说明如下:
本校【椰林优秀】博士生奖学金,属国科会「博士生研究奖学金试办方案」国科会核配类,已受领国科会甄选类受奖生,勿再申请【椰林优秀】博士生奖学金。
一、新生申请资格
113学年度(含113年2月办理提早注册及113年8月办理注册者)入学就读之博士班甄试或博士班招生之一年级新生(含本国及外籍迳博生)且为本地生之同学(国际学位生请洽国际处),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请领本奖学金:
(一) 于公私立机构从事专职全时之有给职工作或以在职生身分报考。
(二) 以香港、澳门及大陆地区学生身分入学。
(三) 休学、保留入学资格或未完成注册。
(四) 已支领同属政府部门奖学金性质经费者。
二、相关规范可见「本校博士生奖学金设置办法」(113/3/26发布) https://www.aca.ntu.edu.tw/w/aca/GAADService_21071211271211713
※1.新生:需确认注册情形,核定名单待教务处研教组网页公告;另国科会拨款回函须签会主计室,公文行政流程耗时,按往年约莫10月之后同时报支9、10月奖学金,奖学金实际入帐时间,仍需依学校各单位行政作业而定。
※2.已受奖旧生:需确认续领资格、受奖生学籍情形(旧生完成缴费注册)等,预计9月底后报支,奖学金实际入帐时间,仍需依学校各单位行政作业而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