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本校辦理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資格:
依學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辦法第三條規定辦理。
1.修業期間學業成績總平均排名在該系、所、學位學程全班(組)人數前三分之一以內。各學系、所、學位學程得以必修科目學業成績總平均作為排名之依據,亦得為更嚴格之規定。
2.因其他特殊情形,經擬逕修之學系、所、學位學程評定為成績優異者。
二、須檢具下列文件:
1.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一份。
2.學士班歷年成績表或碩士班修業一學期以上歷年成績表一份。
3.助理教授以上二人推薦書。
4.學系、所、學位學程規定應繳交之資料。
三、申請者請於10月4日至10月11日止,將應繳資料送至申請系所。
四、洽詢單位:教務處研究生教務組,電話:3366-2388(校內分機62388)轉409胡先生。
五、本校訂有「逕行修讀博士學位學生研究提升計畫」,承辦人:研發處蔡姝沛小姐,電話:3366-6632,詳情請參閱https://ord.ntu.edu.tw/w/ordntu/GW_20072012180521920。
六、另近期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(國科會)已加碼推動博士生研究獎學金,請務必參閱國科會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處網頁(https://www.nstc.gov.tw/sci/ch)。獎勵措施如有疑義,請洽國科會專案諮詢專線,電話:2737-7855;電郵:2023nstcgrf@nstc.gov.tw
※符合資格之申請人應於國科會學術研發服務網(https://www.nstc.gov.tw/?l=ch)線上申請並繳交送出(10月16日截止),首次申請者須先完成線上註冊。
本通告信件另有附加說明檔案如下,若無法點選,請自行複製網址至 chrome 瀏覽器。
(點選前請務必確認您的電腦有安裝防毒軟體,並將病毒碼更新。)
https://notice.cc.ntu.edu.tw/noticedoc/2023/3698955601028f7e6bf2672da143b936/112-2%E8%87%BA%E7%81%A3%E5%A4%A7%E5%AD%B8%E7%B3%BB%E7%B5%B1%E5%AD%B8%E7%94%9F%E9%80%95%E8%A1%8C%E4%BF%AE%E8%AE%80%E5%8D%9A%E5%A3%AB%E5%AD%B8%E4%BD%8D%E7%94%B3%E8%AB%8B%E6%9B%B8.pdf